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日期:2022-07-06 10:00:06 浏览数:1300 【打印】 【关闭】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309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要求,认真做好就业统计工作自查,集中全面核查毕业生毕业去向和用人单位毕业生录用情况,做到不落一人、到边到拐,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将我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自查(时间7月6日-10日)

1.自查就业材料。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对已录入就业系统的2022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开展自查,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审核就业企业信息。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涉及的企业信息,对单位信息不实、单位名称不存在或已注销、已吊销的企业,要及时撤销就业材料,并在就业系统中予以纠正。

3.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如有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情况,毕业班辅导员要及时在就业系统中予以纠正。

4.核实毕业生就业反馈。对学生在学信网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招生就业办将通知相关学院配合核查具体情况,并根据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供支撑材料与书面说明。

(二)学院抽查

招生就业办将随机抽取部分毕业班辅导员整理报送的毕业生就业材料进行抽查,问题数据将反馈二级学院进行核实更新。

(三)上级核查

教育部将于今年7、8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将通过联系毕业生本人及就业单位,比对学校报送就业数据信息真实性,并与工商部门核对就业企业信息,核实就业信息合理性。省教育厅将参照教育部核查形式,会同省人社厅适时对各高校进行全覆盖式专项抽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在7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自查,严格审核并保存好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有问题的数据信息,要及时在就业系统中进行纠正。

(二)各学院要提醒毕业班辅导员,对毕业去向出现变动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时进行修正。

(三)请各学院于2022年7月11日12:00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签字并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邮箱:474592852@qq.com

附件1:XX学院就业统计数据自查报告.doc

招生就业办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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