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于2022年5月9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按系部汇总后统一交至教务处。
项目立项时间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模板和项目名单请查看相关附件。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