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宣社保[2021]9号文件要求,我院对所有教职工2021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核算,核算依据为2020年度平均工资,此基数将作为我院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纳的依据。现根据文件要求,学院所有教职工的缴费基数已经在学院行政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请各位教职工及时关注,并务必于4月2日之前到组织人事处完成对缴费基数的签字确认工作。
此次调整基数涉及全院教职工(含卫校),请大家及时关注并签字确认。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