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廉洁征兵工作要求,严肃征兵纪律,维护征兵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确保把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的优秀大学生输送到部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现将征兵工作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严守廉洁征兵“十严禁”
1. 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2.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应征青年及家长的钱物或接受宴请。
3. 严禁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学历审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 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办理入伍手续。
5. 严禁在走访调查中单独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
6. 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擅自修改征兵信息系统数据。
7. 严禁借征兵之机违规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9.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10. 严禁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员。
三、全力做好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大学生服务工作
各院系要积极主动为应征入伍大学生在政审、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等环节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帮助退役复学学生落实免试专升本、助学金优待等政策,在学生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提供持续全方位的保驾护航。
四、学校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95186、3395098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征兵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