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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7 16:26:16 浏览数:2038

各二级院(系):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召开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学生代表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学校图书馆报告厅

二、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选本次学代会代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与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学业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记录,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50%;

4.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觉悟和履职能力,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同学诉求。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一)代表名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我校学生数,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拟定 220 名。名额按各院(系)学生会会员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选举机构

      应选代表人数     

护理系

49

信息工程系

37

旅游商贸系

43

建筑艺术系

24

          汽车(光伏)学院       

67

合计

220

(二)代表构成要求

1.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学生干部指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等)。

2.女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各院(系)在推选时应合理统筹男女生比例。

3.少数民族代表:我校有少数民族学生的院(系),应保证少数民族代表名额。

4.学生社团代表:各院(系)应兼顾学生社团骨干的推选,保证各类学生群体的广泛参与。


四、代表产生程序

本次学代会代表的产生,严格遵循“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汇总→院(系)党、团组织审核→差额选举→公示→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一)班级团支部推荐

各班级团支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中,按民主程序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填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表》(附件 1),报送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汇总。每个班级原则上推荐 1—3 人,可结合班级规模适度调整。

(二)二级学院汇总及考察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汇总各班推荐初步人选,统一填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2),并对人选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业成绩、群众基础和履职能力开展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以本院应选代表名额为基数,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示例:某系应选代表40名,则候选人预备人选不得少于48名。

(三)院(系)内公示

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本院(系)内显著位置(或线上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院(系)团组织反映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院(系)团组织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作出处理。

(四)院(系)党组织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

(五)召开选举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各二级院(系)应召开学生代表选举会议(会议形式可为学生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班级骨干扩大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候选人预备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举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应到人员出席方为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人数半数方可当选。

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六)选举结果公示

各院(系)将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七)资格审查委员会最终审定

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院(系)上报的代表名单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产生程序的规范性、差额比例、结构比例、资格条件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原选举单位限期重新选举或调整。

(八)名单上报备案(6月2日前完成)

通过资格审查后,各院(系)按要求整理并提交以下材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汇总表》(附件4)《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报告》(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wangxuan@xctc.edu.cn,由学校团委统一报党委备案。

五、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

学生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委员会构成及名额分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我校实际,第二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13 名,委员候选人16 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具体构成如下:

1.各二级院(系)从出席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中,推荐委员候选人 1-2 名(其中须包含1名非校、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代表)。

2.委员候选人应覆盖各院(系)及各主要学生群体,保证代表的广泛性。

3.委员会委员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二)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委员候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具有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资格;

3.政治立场坚定,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与爱国情怀;

4.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甘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5.学业优良,学有余力,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50%,无课业不及格记录;

6.群众基础扎实,在学生中具有较高认同度和良好声誉,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认真履职。

(三)委员候选人推选程序

1.提名酝酿

各二级院(系)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从本院(系)出席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中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意向人选。推荐名单须经本院(系)团组织审核同意,报院(系)党组织批准。

2.资格审查(6月6日前完成)

各院(系)请整理好并报送以下材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6)《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xuan@xctc.edu.cn。审查委员会对照资格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公示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示(可通过校园网、学生会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师生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团委实名反映意见。学校团委应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核查与处理。

4.大会选举

公示无异议后,将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代会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各二级院(系)及学生会组织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严格按程序推进代表推选工作,确保选举的民主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院(系)要对代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情况、履职能力进行综合考察,确保选出的代表能够真正反映同学诉求、履行代表职责。

3.严守时限,规范报送。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所有材料须经院(系)党组织盖章后统一报送。遇重要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报告。

4.做好公示与异议处理。各环节的公示须提供明确的异议受理渠道(联系人、电话、邮箱),并保留书面记录备查。

联系人:汪璇 

团委办公室地点: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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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