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7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在本单位、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组织人事处
2025年6月23日
附件: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