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部门、二级学院:
新学期开始,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为做好数字化标杆校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12号)、《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指南》精神,切实保障《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中98张表按时保质对接教育部数字基座,现将新学期职教大脑数据上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院校统筹安排,及时启动数据报送工作。
一、上报范围
各直属部门表单负责人请根据《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附件1)、《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监测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确认好所负责数据子类的数据上报周期及范围、部门职能对应数据场景,并按时保质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各二级学院请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上报频率及时通知采集教育教学、师生活动等数据。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数据上报专员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联系实训中心修改上报功能权限(现98张表对应责任人详见智慧校园“信息化标杆校-建设过程管理-职教大脑上报任务分解”,链接:“https://fwdt.xcvtc.edu.cn/SevicePlateForm/#/moudle/applnfo?appID=2837”)
2.上报专员上传数据前请仔细阅读《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附件1)各数据子类表字段标准,保障上报数据字段格式规范正确,防止数据上报到数字基座失败,降低数据上报质量。
3.按月上报数据子类表请于每月20日前至少上传一次数据;按学期上报数据子类表有业务数据产生的请于本学期11月1日前至少上传一次数据。
4.为提升成熟度报告场景指标得分,业务数据产生后请及时收集上报,切勿在周期截止时集中上报,非必填字段能报尽报。
(附件1)
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pdf
实验实训中心
2026年9月10日


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监测指标任务分解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