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直属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践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挖掘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积极探索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创新路径和工作举措,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支撑。
二、征集内容
申报案例须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推广价值。
(一)“六进”开展情况。
持续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面向党政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教育的情况。
(二)主题实践活动。
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主题征文、书画创作、摄影展览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提升全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的情况。
(三)教育资源建设。
开展相关理论研究,组织编写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指南、培训读本,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和孝亲敬老典故故事,研发地方特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课程,科学设计制定有关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及实施要求的情况。
(四)宣讲队伍建设。
组建、培训和管理宣讲员队伍,鼓励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常态化宣讲,提升教育覆盖面和感染力的情况。
(五)线上平台建设。
利用网站、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打造互动式、沉浸式线上学习场景的情况。
(六)文艺作品创作。
创作推出反映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弘扬孝亲敬老文化等内容的优秀纪录片、影视剧、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公益广告、动画片、网络文艺作品等,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优秀读物编辑出版等情况。
三、征集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实用性、创新性,取得了明显成效,可复制、可推广。
(二)案例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可公开、可传播,为本单位(机构)近三年实际开展的工作,严禁虚构和抄袭。不得包含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三)案例申报材料一经报送,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拥有对全部材料的版权和使用、转载、改编的权利,可以根据工作安排对相关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推介。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及宣传费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按要求推荐案例,原则上每个主题不超过2个、总数不超过12个,并对案例质量及是否适合公开进行审核把关。特色亮点较为突出的案例可与主办单位沟通,适当放宽征集数量。
四、报送方式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二)拟申报人员材料经本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思政处。
(三)联系人:崔洁,17729950840,申报材料请发邮箱:860107333@qq.com。
宣城职院思政处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