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2025-2026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2026)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请各二级院系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学期结束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二级院系要严格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2026)》及学院新修订的《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
1.各二级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以及《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办法》及《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等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室自查和学院层面的安全检查。
2.撰写《自查报告》及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台账》,各二级学院于7月10日下午下班前,在智慧校园平台上完成填报和上传。
3.学校将结合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校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对所有的仪器设备、设施必须逐一认真检查和保养,特别对本学期使用的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与维护,排查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做好防盗安全措施,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系(部)和实验实训中心,并采取防范措施。
2、大型精密仪器要严格按维护使用说明进行精心维护;计量仪器要校正灵敏度、精度等。对库存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存。
3、有电子设备和光学设备的实验实训室,应特别注意防水、防潮工作。
4、放假前务必锁好各实验实训室的门窗,切记切断水路、电源。
5、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设施的安全责任制,暑假期间根据安排需开放的实验实训室,二级学院管理人员要主动巡查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
6、暑假期间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做好登记。
实验实训中心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