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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并同步开展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7 15:38:29 浏览数:1256

各二级院系(基础部)、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并同步开展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高校、中小学、教研机构多方协同作用,推动我省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申报教育部专项课题,并同步开展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工作。

二、专项类别、选题及资助额度

教育部课题面向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等主体,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拟支持60项,一般课题拟支持200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省级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拟支持30项,一般课题拟立项60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立项后将给予相应研究指导与成果推广支持。

教育部课题选题参照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选题指南;省级课题选题参照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选题指南,结合我省科学教育发展实际、区域特色与学校优势自拟题目,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确保研究成果可应用、可推广。

教育部课题、省级课题均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申报单位需为课题研究提供场地、设备、时间等必要支持,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实施。

三、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本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主持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3年及以上科学教育相关领域研究或实践经历,具备一定的成果积累和行业影响力。如主持人存在相关在研课题,须说明申报课题在研究目标、内容及方法上的差异化创新点。

2.团队要求:第一主持人须为高校教师,团队成员应包含高校科学教育相关领域学者、中小学教师,中小学应协同开展课题研究或进行试点示范验证。团队人数(含主持人)不超过10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团队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四、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6年4月8日前,将教育部课题《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汇总表》1份,《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书》1份,报至教务处204办公室,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wc@xcvtc.edu.cn);2026年4月29日前,将省级课题《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申报书》1份、《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汇总表》1份,报至教务处204办公室,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wc@xcvtc.edu.cn)。

联系人:洪珊珊     联系电话:0563-3395017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并同步开展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