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3 14:53:27
浏览数:150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 号)精神,切实保障实验实训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开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实训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检查记录资料、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及考核资料等等。
2.实验实训室危险源分布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准入落实情况。
4.实验实训室卫生检查。含设备台面、地面卫生,仪器设备整理清扫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18日(周三)。
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进行梳理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于3月18日前提交《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台账》(附件2),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集中检查阶段:拟定于3月下旬。
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学院实验实训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四、资料填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3月19日前在智慧校园平台上提交以下资料:《自查报告》、《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台账》及《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危险源分布清单》(附件3)。
附件2: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台账.docx
实验实训中心
2026年3月9日

